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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论文_企业财务造假方式及其后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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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目录 一、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例概述 (一)康美药业简介 (二)康美药业财务造假事件始末 二、康美药业财务造假的方式 (一)虚增货币资金 (二)虚增资产 (三)虚增收入
文章目录
一、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例概述
(一)康美药业简介
(二)康美药业财务造假事件始末
二、康美药业财务造假的方式
(一)虚增货币资金
(二)虚增资产
(三)虚增收入
(四)隐瞒关联方交易
三、康美药业财务造假的后果分析
(一)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整体危害
(二)公司董监高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康美药业案的启示
(一)A股“重责”时代的来临
(二)中介机构戴上“紧箍咒”
(三)中国独董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五、结论
文章摘要:2021年11月17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药业”)原董事长、总经理马兴田等12人操纵证券市场案公开宣判,从2018年开始被高度关注的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终于尘埃落定。康美药业造假案件是迄今为止赔偿金额最高的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也是新《证券法》自2020年3月1日开始实施后我国首单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判决结果对涉案人员及机构的处罚是前所未有的严厉。本文对康美药业造假事件、造假方式以及造假后果进行了分析,通过探究本案例,期望为资本市场相关企业财务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提供一定的参考。
文章关键词:
论文作者:冯希敏 王淑英
作者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论文DOI:10.13768/j.cnki.cn11-3793/f.2022.0469
论文分类号:D922.287;F406.7;F426.72
文章来源:《中国药业》 网址: http://www.zgyyzz.cn/qikandaodu/2022/0616/2302.html